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20〕2号)要求,现在各二级学院范围内开展2020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省级“三好学生”
1.省级“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学年被评为校级以上(含)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的学生中产生。
2.省级“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省级“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班级、党团支部和校院学生会主要干部中产生。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省级“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1.省级“先进班集体”在2019年校首届“十佳班集体”评选结果的基础上产生,按照排名先后,推荐第二名至第十一名的班级参加评选(第一名班级2019年已被评为省高校“先进班集体”)。
2.省级“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
2个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
序号 | 学院 | 班级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16小学教育文2(文科定向) |
2 | 幼儿师范学院 | 16学前教育4(定向) |
3 | 文学院 | 17汉语言文学师范1(卓越) |
4 | 外国语学院 | 17英语师范2 |
5 | 新闻传播学院 | 16广播电视学2 |
6 | 商学院 | 17经济与金融3(卓越班) |
7 | 商学院 | 16经济与金融2 |
8 | 信息工程学院 | 16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1 |
9 | 食品科学学院 | 16生物科学师范 |
10 | 环境科学学院 | 16地理信息科学 |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一)评选推荐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评选推荐中做到坚持标准,保质保量,全面衡量。
(二)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学院推荐名单(含先进班集体)需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疫情防控期间,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适当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学工处、校团委负责汇总、初审各学院推荐的学生名单,提交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差额评审,最终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先进班集体。
学工处、校团委将择期选取部分先进个人和集体申报者进行风采展示。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 申报省三好、优秀学生干部或先进集体者,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附件1.2),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以第三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不能只是奖项的罗列。
(二)申报省三好、优秀学生干部的个人提供电子证件照(2寸蓝底)和生活照(人物占画面不少于1/2,面部清晰,像素不低于2M,)各一张。
(三)请申请人于2019年4月19日(周日)前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推荐表》与《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和个人电子照片发送给学工办薛全老师邮箱:
651746330@qq.com。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附件:
附件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x
附件3: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参选情况汇总表.xls
幼儿师范学院学工办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