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薛全发布时间:2019-11-14浏览次数:489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工作实际,现将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2020届毕业生。

(二)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

(三)包含以下几类人群,符合一类即可:

1、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2、 残疾毕业生

3、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4、 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

家庭);

5、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6、 特困家庭毕业生

注: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 发放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的补贴标准为1500/人。

三、 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一)学院组织申报

由毕业生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电子档一份,纸质档一式份(个人留存一份)个人申请表的毕业生声明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签名不得打印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学籍证明原件(加盖教务处公章)、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学校统一办理的农行卡)

学生2019126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起送至叔愚楼320学生工作办公室仇老师处。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并上报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二)学校审核公示。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对毕业生的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将确定上报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全校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的,材料上报相关人社部门审核。

(三)上级部门审核。各地人社部门于2019年1月15 日前对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报送相关上级部门。

(四)资金拨付。求职创业补贴将由上级部门发放到位,拨付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不以现金形式发放。


附件1、2:申请表、花名册.xls

附件3: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docx

附件4:低保证明样本.docx

附件5:建档立卡证明模板.docx

 

 

幼儿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