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9-22浏览次数:2091

151617级各班:

根据《学生手册》“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参评奖学金前须完成综合测评工作。现就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跨度

2017——2018学年(个别奖项或荣誉获得时间超出上述范围者,以学工办认定结果为准)

二、组织形式

1、学生查看《幼儿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根据文件要求自行下载、填写《综合测评非学业因素个人评价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全班成绩,填写《综合测评非学业因素评分汇总表》,所有材料纸质版于9月30日前上交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杨杨老师邮箱:2275875422@qq.com  ;

3、学院将对各班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审核,并进行年级排名,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一半的学生获得专业学习奖学金参评资格。

415级学前教育中韩班、16级学前教育转本班不参与此次综合测评,16级、17级乡村定向师范班单独组织测评,15级学前教育转本班独立组织测评。

5、综合测评工作以当前发布的“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为准,如有改动,以幼儿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附件:幼师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及相关材料.zip


幼儿师范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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