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以及苏财教[2016]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更好地落实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教育资助,现开展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统计工作。
一、提交材料
凡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可以提交以下几类证明材料(已经申请残疾学生学费减免的建档立卡学生此次不再申报。):
1.全国统一的扶贫手册;
2.当地政府出具的公函(一般是省外生源地学生);
3.当地扶贫部门在扶贫系统中打印的截图。
各种证明材料都必须有当地扶贫部门的盖章和帮扶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若出现缺少公章、信息不全等手续存疑情况,可联系所在县(区)扶贫办核实并在表格“备注”栏目中说明(附件“全省扶贫系统通讯录”供参考)。
二、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南京晓庄学院减免学费申请表》,以上加盖扶贫办公章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2.减免金额:2018-2019学年的学费。
3.请将《减免学费申请表》纸质稿及证明材料于11月20日前交至叔愚楼320办公室。
4.2018年12月20日前学校拟完成对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工作。
附件:
幼儿师范学院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