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手册《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南京晓庄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5、2016与2017级全日制在籍注册本科学生。
(一)注册统计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逾期未注册者均不具备评奖资格。
(二)2017-2018学年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无论是否获贷均可获得参评资格。
(三)2017级转专业学生此次奖学金评审依然在原来班级进行。
二、参评时间
(一)2015级、2016级与2017级未参与分流的学生,本次评奖评优工作的参评时间是2017-2018学年。
(二)2017级分流学生,其专业学习奖的参评时间是2017-2018学年第2学期。这部分学生第1学期的专业学习奖在分流之前已评定、发放,故本次的专业学习奖应按2017-2018学年第2学期的绩点排名进行评定,专业学习奖的奖励标准减半。
三、评选发放程序
(一)专业学习奖、学生干部奖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1、根据综合测评结果,确定参评专业学习奖学金人员名单。
2、各班级、年级对照学生手册奖学金评定比例,确定获得奖学金人员及等第;
3、学院评审小组对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上报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
4、学工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二)学术论文奖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论文发表的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
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为本学科的。凡因不具备学位授予资格而发表论文申请破格授予学位者,不得申请学术论文奖。
2、学院评审小组依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上报材料要求:请学院提交《学术论文奖发放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以及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
上报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
3、学工处、科技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三)发明创造奖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上报材料要求:请学院提交《发明创造奖发放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以及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报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
3、学工处、科技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四)技能竞赛奖、志愿服务奖、社会活动奖
1、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除社会活动奖中“学生干部奖”外,上学期期末已评选完毕,如有遗漏本学期可通过学院申报,申报必须提供相应证书证明。(奖励证书的落款应在2017-2018学年范围内)
2、获奖学生名单及奖励金额经由学工处、教务处、团委认定,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四、注意事项
1、学生绩点以教务处提供绩点为准,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办公室。
因为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性质变化,2017级转专业学生绩点需要原所在学院重新测算,以各学院教务办测算认定为准。
附件:
幼儿师范学院学工办
201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