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9-22浏览次数:1985

根据学生手册《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南京晓庄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520162017级全日制在籍注册本科学生。

(一)注册统计截止时间为2018930日,逾期未注册者均不具备评奖资格。

(二)2017-2018学年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无论是否获贷均可获得参评资格。

(三)2017级转专业学生此次奖学金评审依然在原来班级进行。

二、参评时间

(一)2015级、2016级与2017级未参与分流的学生,本次评奖评优工作的参评时间是2017-2018学年。

(二)2017级分流学生,其专业学习奖的参评时间是2017-2018学年第2学期。这部分学生第1学期的专业学习奖在分流之前已评定、发放,故本次的专业学习奖应按2017-2018学年第2学期的绩点排名进行评定,专业学习奖的奖励标准减半。

三、评选发放程序

(一)专业学习奖、学生干部奖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1、根据综合测评结果,确定参评专业学习奖学金人员名单。

2、各班级、年级对照学生手册奖学金评定比例,确定获得奖学金人员及等第;

3、学院评审小组对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上报截止时间:20181012日;

4、学工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二)学术论文奖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论文发表的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

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为本学科的。凡因不具备学位授予资格而发表论文申请破格授予学位者,不得申请学术论文奖。

2、学院评审小组依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上报材料要求:请学院提交《学术论文奖发放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以及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

上报截止时间:20181012

3、学工处、科技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三)发明创造奖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上报材料要求:请学院提交《发明创造奖发放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以及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报截止时间:20181012

3、学工处、科技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四)技能竞赛奖、志愿服务奖、社会活动奖

1、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除社会活动奖中“学生干部奖”外,上学期期末已评选完毕,如有遗漏本学期可通过学院申报,申报必须提供相应证书证明。(奖励证书的落款应在2017-2018学年范围内)

2、获奖学生名单及奖励金额经由学工处、教务处、团委认定,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四、注意事项

1、学生绩点以教务处提供绩点为准,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办公室。

因为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性质变化,2017级转专业学生绩点需要原所在学院重新测算,以各学院教务办测算认定为准。


附件:

附件1 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xls

附件2 学生奖学金发放表.xls

附件3 学术论文奖发放表.xls

附件4 发明创造奖发放表.xls

附件5 学生绩点.xls

附件6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名条.XLS

幼儿师范学院学工办

201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