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建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9-20浏览次数:2655

根据《南京晓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南晓院学【2015】05号)以及《幼儿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现开展2016级专转本学生、2018级新生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建档工作以及老生的调档复核工作。

1、新生建档工作

2018级新生及2016级转本学生,须填写《南京晓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稿、《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纸质稿,初次申请学生须登录网上事务服务大厅困难生APP中(pc端)进行登记,如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须拍照上传。

班成立班级评议小组,收齐纸质材料后,进行汇总评议评议完成后将本班材料交至叔愚楼320杨杨老师处。评议工作须在10月20日前完成。

学院对各班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10月30日前在网上完成学院审核。

2、老生调档复核工作

2017-2018建档学生,须于10月20日前,登录学生网上事务服务系统(pc端),在困难生APP中完成2017-2018学年信息的复核,如有相关认定材料,可以拍照上传附件。10月30日前各学院需完成学院审核。

特别说明:新建档老生申请步骤同新生。提档或者新建档老生必须拍照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11月1日后,校学生工作处将对各学院的认定进行复核,通过审批的经济困难学生正式建档。

附件:

南京晓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南晓院学【2015】05号.doc

幼儿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docx

附件1 南京晓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 南京晓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3 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4 学生困难生申请及审核的操作说明.docx


幼儿师范学院学工办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