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3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我校2019届毕业生。
(二)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
(三)包含以下几类人群,符合一类即可: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本人有残疾证;
3、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4、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
5、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6、特困人员。
注: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发放标准
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人。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学院组织申报
1.由毕业生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电子档一份,纸质档一式三份(个人留存一份,高校留存一份,报人社部门审核一份);个人申请表的毕业生声明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签名不得打印)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加盖教务处公章)、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学校统一办理的农行卡)等;
2.学院负责审核毕业生申请补贴相关证明材料,并于2018年11月10日前汇总填写提交“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附件2,签字盖章确认)。
(二)学校审核公示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对毕业生的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将确定上报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全校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的,材料上报相关人社部门审核。
(三)上级部门审核
各地人社部门于2019年1月31日前对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报送相关上级部门。
(四)资金拨付
求职创业补贴将于2019年5月31日前由上级部门发放到位,拨付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不以现金形式发放。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全 电话:025-86178384
办公室: 叔愚楼320办公室
幼儿师范学院学工办
2018年8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