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8-09浏览次数:1308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3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我校2019届毕业生。

(二)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

(三)包含以下几类人群,符合一类即可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本人有残疾证;

3、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4、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

5、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6、特困人员。

注: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发放标准

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人。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学院组织申报

1.由毕业生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电子档一份,纸质档一式三份(个人留存一份,高校留存一份,报人社部门审核一份);个人申请表的毕业生声明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签名不得打印)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加盖教务处公章)、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学校统一办理的农行卡)等;

2.学院负责审核毕业生申请补贴相关证明材料,并于20181110日前汇总填写提交“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附件2,签字盖章确认)。

(二)学校审核公示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对毕业生的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将确定上报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全校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的,材料上报相关人社部门审核。

(三)上级部门审核

各地人社部门于2019131日前对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报送相关上级部门。

(四)资金拨付

求职创业补贴将于2019531日前由上级部门发放到位,拨付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不以现金形式发放。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全       电话:025-86178384

办公室: 叔愚楼320办公室


幼儿师范学院学工办

2018年8月9日

附件:

附件1、2(个人申请表、花名册).xlsx

附件3: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docx

附件4:低保证明参考样本.docx

附件5:江苏户籍建档立卡证明参考样本.docx

附件6:非江苏省户籍建档立卡证明参考样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