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群体良好精神风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南京晓庄学院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晓院发〔2023〕63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幼儿师范学院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不含2022级专转本学生)。
二、评选名额
本次活动拟评选学校2024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不超过10名。
三、学院候选人推荐名额
3人
四、评选程序
1. 个人申请和班级提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班级提名后,辅导员或班主任初审。
2. 学院评审。幼儿师范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小组对班级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根据可推荐候选人指标确定学院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师范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再报学校学生工作处。
3. 部门评审。学生工作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的完整性、程序的规范性、条件的相符性进行复核并进行初评,初评出不超过20名候选人进入集中展评环节,后评选出建议名单。
4. 学校审定。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建议名单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拟表彰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的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行文表彰。
5. 宣传展示。为了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营造崇德向善氛围,学校将对受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事迹在相关新媒体平台进行展示。
五、相关说明
1. 坚持标准、全面衡量、保质保量。此次评选出的学校“大学生年度人物”将作为上报2024年度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后备人选。
2. 材料清单:
(1)南京晓庄学院2024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附件1)。
(2)南京晓庄学院2024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
(3)事迹材料。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算,不包含高中阶段的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突出事迹及所获荣誉等,文字要规范,主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副标题为“2024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学院×××事迹材料”(模板见附件3),学院审核把关并加盖单位印章(标题处盖章即可)。
(4)佐证材料。凡推荐报名表和事迹材料中提及的推荐人选获得的荣誉和取得的各类成果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由学院负责审核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项目立项证明(通知书),发表论文封面、目录页、刊号页及全文,研究报告类成果封面、全文和有关采纳证明等。
(5)推荐人选电子照片。推荐人选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1张(1寸2.5* 3.5cm,413*295像素)和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含1张横版半身照),均为JPG格式。
本次活动所有申报材料需在11月1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老师处(鹤琴楼211)。第(1)-(3)项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提供word版材料时,格式为doc或者docx,且不得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报名表证件照除外)。第(4)项只须提交纸质版(按照汇总表中的顺序排列放好)。
附件:
1.附件1 南京晓庄学院2024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docx
2.附件2 南京晓庄学院2024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3.附件3 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模板).docx
幼儿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