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老园丁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5-03浏览次数:943

根据《南京晓庄学院老园丁助学金评定办法》(南晓院关委[2013]3号)要求,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老园丁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资助宗旨: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帮助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二、 资助对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成绩优异、道德品质优良的在校学生。

三、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人民币,按自然年申请、评定,按学期发放。

四、 资助名额: 

     1人

五、 评选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老园丁助学金;对已经获得助学金的停发第二学期助学金。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二)有与其家庭经济情况不符的高消费或不当消费行为者;

(三)故意隐瞒或谎报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等情况者;

(四)遇休学、转学、退学、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者。

六、 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5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据实填写《南京晓庄学院老园丁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当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近期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以及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入学以来的成绩单。

(二)二级学院关工委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后,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照校关工委所配名额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材料于5月30日前送学生工作处和离退休协会审核。

(三)校关工委审批,确定受资助者名单,由关工委办公室通知财务处按学期发放助学金,并送学生工作处备案。

(四)已获得老园丁助学金的学生次年可连续申请本助学金。

七、 受资助的学生要努力学习、勤俭节约、提高思想品德修养,对我校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空巢家庭的离退休老同志在思想情感上、体力技能上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关怀。

附件:

南京晓庄学院老园丁助学金发放办法.doc

南京晓庄学院老园丁助学金申请表.doc


幼儿师范学院关工委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