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评选2018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现在我院开展2018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省级“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以上(含)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的学生中产生。
省级“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省级“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班级、学院、校级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省级“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先进班集体”应在历年校“行知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中产生。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二、推荐名额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1人
省级先进班集体:1个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 申报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者,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以第三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不能只是奖项的罗列。
(二) 请于2018年3月25日前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推荐表》与《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651746330@qq.com ,纸质材料于3月26日(周一)交至叔愚楼320办公室。
附件1 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
附件3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参选情况汇总表.xls
幼儿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