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师范学院各班级:
请按照南京晓庄学院学生手册《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助学金评定办法》(南晓院学【2015】12号)要求,在班级内组织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中学习刻苦、品德优良、已建立困难生档案的在校学生。
符合上述条件者,在2016——2017学年获得专业学习奖学金或在近一年内在学院工作中表现突出或为学院作出重要贡献者优先。(2017级新生、2015级转本学生除外)
二、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三、资助名额:1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助学金:
(一)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二)有抽烟、酗酒、赌博、网络成瘾等不良习气者;
(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四)有与其家庭经济情况不符的高消费或不当消费行为者;
(五)故意隐瞒或谎报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等情况者;
(六)遇休学、转学、退学、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者。
五、评定发放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下载“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申请表”,在学生网上事务服务大厅助学金栏目中提报(申请表作为附件上传)或在i晓庄学工应用-助学金中申报(i晓庄申请不能上传附件),班级组织评议小组对本班申请人进行讨论,作出评议结果。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 公示无异议后,在网上提报学生工作处审核。纸质申请表请一并提交。
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月15日
(三) 学工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复核时间:1月20日
(四) 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
六、各班级应当认真做好评议工作,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
七、幼儿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咨询。
联系电话:025-86178384 薛全老师
幼儿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