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23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薛全发布时间:2023-03-30浏览次数:1216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4)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选树标杆形成晓庄典范,引导全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善作善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 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 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

4.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

6. 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 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

2. 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

4. 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5. 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1.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3. 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4. 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在同等条件下,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可以优先推荐。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 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

2. 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

3. 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

4. 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5. 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指定名额2人,差额名额1

(二)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优秀毕业生”:差额名额1

指定名额为学院评审推荐、学校审核;差额名额为学院评审推荐、学校进行差额评选推荐评选工作应坚持标准,保质保量,全面衡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三、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

学校将荣获2022年校十佳班级的班级推荐为省先进班集体

推荐班级如下:


四、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共同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依据相关评选办法组织评选,坚持个人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推荐人选须经班级提名、学院考察审核后,报学校择优遴选。学校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申报要求

(一)认真填写推荐表

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以第三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不能只是奖项的罗列。

(二)申报学生准备两张照片

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个人需提供电子证件照(2寸蓝底)和生活照(人物占画面不少于1/2,面部清晰,像素不低于2M)各一张。

(三)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申报人或申报班级须于202343日(周一)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的推荐表(附件3)与参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5、附件6)电子稿和个人电子照片等提交幼师院学工邮箱youshixgb@163.com。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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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师范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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