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毕业班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薛全发布时间:2021-05-10浏览次数:1867

根据对毕业班学生管理工作的安排,现开展2020-2021学年毕业班学生的奖学金及相关荣誉称号的评选。根据《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南京晓庄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一、  参评对象

2017级全日制在籍注册本科学生。注册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520日,逾期未注册者均不具备评奖资格。学院以注册学生人数为基数核算参评学生人数。

二、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专业学习奖、学生干部奖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1. 根据幼儿师范学院2017级学生2020-2021学年绩点统计表(附件1)及专业学习奖评定比例,学院确定2017级专业学习奖获奖名单(附件2)。

2. 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评选办法,各班级确定学生干部奖(学生干部职数的15%、优秀学生(学生总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职数的15%获奖名单,并向学院学工办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稿(包括《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学生奖学金发放表》)。其中《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用于打印证书并核算奖学金金额,请勿错填漏填,并确保《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和《学生奖学金发放表》的奖学金金额相等。优秀毕业生评选于5月中下旬进行。

上报截止时间:2021514

3. 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学工处。

4.  学工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

5. 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二)学术论文奖、发明创造奖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论文发表的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或者提供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署名为“南京晓庄学院”。凡因不具备学位授予资格而发表论文申请破格授予学位者,不得申请学术论文奖。

如学生的专利证书专利人中、发表的论文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中有我校指导老师,请以指导老师的名义向科研处申请奖励,学工处不进行重复奖励。

2.  学院评审小组依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对申请者的论文,以及对

专利进行资格初审,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3.  科研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  经审核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上报截止时间:2021514

(三)技能竞赛奖、志愿服务奖、社会活动奖、社会公益奖

1.获奖学生名单及奖励金额由学工处、教务处、团委认定,并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

2.经审定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附件:

附件1 幼儿师范学院2017级学生2020-2021学年绩点统计表.xls

附件2 2017级专业学习奖获奖名单.xls

附件3 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xls

附件4 学生奖学金发放表.xls

附件5 学术论文奖发放表.xls

附件6 发明创造奖发放表.xls

幼儿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