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毕业班学生管理工作的安排,现开展2019-2020学年毕业班学生的奖学金及相关荣誉称号的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6级全日制在籍注册本科学生。注册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逾期未注册者均不具备评奖资格。
二、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专业学习奖、学生干部奖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1. 根据2019-2020学年平均绩点(附件1)及专业学习奖学金评定比例,学院确定奖学金获奖名单(附件2)。
2. 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评选办法,各班级确定学生干部奖(班委职数的15%)、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名单,并向学院学工办报送相关材料(优秀毕业生评选于五月中下旬进行)。
上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
3. 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学工处。
4. 学工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
5. 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二)学术论文奖、发明创造奖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论文发表的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或者提供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署名为“南京晓庄学院”。凡因不具备学位授予资格而发表论文申请破格授予学位者,不得申请学术论文奖。
如学生的专利证书专利人中、发表的论文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中有我校指导老师,请以指导老师的名义向科研处申请奖励,学工处不进行重复奖励。
2. 学院评审小组依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对申请者的论文,以及对专利进行资格初审,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3. 科研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 经审核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上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
(三)技能竞赛奖、志愿服务奖、社会活动奖、社会公益奖
1.获奖学生名单及奖励金额由学工处、教务处、团委认定,并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
2.经审定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上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
幼儿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