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毕业班学生管理工作的安排,现开展2018-2019学年毕业班学生的专业学习奖学金及相关荣誉称号的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2015级全日制在籍注册本科学生。
(一)注册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逾期未注册者均不具备评奖资格。
(二)2018-2019学年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无论是否获贷均可获得参评资格。
二、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专业学习奖、学生干部奖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1、根据2018-2019学年平均绩点及专业学习奖学金评定比例,学院确定奖学金获奖名单(见附件2)。
2、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评选办法,各班级确定学生干部奖(班委职数的15%)、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名单,并向学院学工办报送相关材料(优秀毕业生评选于五月中下旬进行)
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5月15日
3、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学工处。
4、学工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
5、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二)学术论文奖、发明创造奖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论文发表的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或者提供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署名为“南京晓庄学院”。凡因不具备学位授予资格而发表论文申请破格授予学位者,不得申请学术论文奖。
2、学院评审小组依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对申请者的论文,以及对专利进行资格初审,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3、科技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经审核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5月15日
(三)技能竞赛奖、志愿服务奖、社会活动奖、社会公益奖
1、获奖学生名单及奖励金额由学工处、教务处、团委认定,并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
2、经审定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5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