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助学金评定办法》(南晓院学[2015]12号)要求,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校级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本科生中学习刻苦、品德优良、已建立困难生档案的在校学生。(未在2018-2019学年完成建档或不符合条件的同学不能申请)
二、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分500、1000、1500元三个档次发放。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能申请校级学生助学金。
1.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2.有抽烟、酗酒、赌博、网络成瘾等不良习气者;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4.有与其家庭经济情况不符的高消费或不当消费行为者;
5.故意隐瞒或谎报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等情况者;
6.遇休学、转学、退学、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者。
四、评定发放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提交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工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批。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
幼儿师范学院
2018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