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8、19级各班:
根据《学生手册》“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参评奖学金前须完成综合测评工作,现就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跨度
2019-2020学年,即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个别奖项或荣誉获得时间超出上述范围者,以学工办认定结果为准)
二、组织形式
1. 学生查看《幼儿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附件1)和《幼儿师范学院非学业因素评价常见问题及回答》(附件2),根据文件要求自行下载、填写《非学业因素个人评价申报表》(附件3),提交《非学业因素个人评价申报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 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全班成绩,填写《综合测评评价分数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材料(包括个人评价申报表和评价分数汇总表)于9月25日前上交学生工作办公室杨杨老师处。
3. 学院对各班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复审,并在同年级同专业进行排名,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获得专业学习奖学金参评资格。
4. 17级学前教育中韩班、18级学前教育转本班不参与此次综合测评。
5. 综合测评工作以当前发布的文件为准,如有改动,以幼儿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78384
附件1:幼儿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0年讨论稿).docx
附件2:幼儿师范学院非学业因素评价常见问题及回答(2020年讨论稿).doc
附件3:非学业因素个人评价申报表.xls
附件4:综合测评评价分数汇总表.xls
幼儿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