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伯藜助学金”资助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杨发布时间:2019-10-12浏览次数:1403

  按照《南京晓庄学院“伯藜助学金”评定办法》(南晓院学[2015]20号)要求,现在本学院2019级新生班开展伯藜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宗旨

   “伯藜助学金”资助宗旨:发展教育事业,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层社会。

    二、资助对象

    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被我校本二批次录取的在校在籍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及专转本学生)。

    三、资助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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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一次性发放。

   五、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二)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三)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四)来自乡镇或农村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学生。详细评选条件参见《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受助生评估指标体系》。(附件一)

  (五)同一家庭只允许一人接受“伯藜助学金”的资助;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伯藜助学金: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含申请材料,年中、年度总结抄袭);

   7.无特殊原因一学年内考试挂科2门以上(含2门)且补考不及格者;

   8.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大一、大二每学年低于40小时者、大三每学年低于30小时者、大四每学年低于20小时者;

   9.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10.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处理或纪律处分者。

   已经获得资助的学生,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在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六、评选程序

   伯藜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学生可连续申请伯藜助学金,每年经审批合格后,可连续获得资助直到毕业。

  首次申请者的评选程序:

  1.学院向学生宣讲基金会的宗旨与伯藜助学金的评选条件,让学生了解伯藜助学金和伯藜学社。(学生在线填写申请表时,需要填写对伯藜助学金的认识)

    2.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2019“伯藜助学金”申请简表》(附件二),班级生活委员统一收取并1017日(周四)前交至叔愚楼320办公室杨杨老师处提供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如《扶贫手册》、“低保”证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等,学院根据申请情况开展初审工作。

  3.学院评审小组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受助学生登录系统,填写《申请表》并在线提交。

  4.学校在线审核受助学生资格,并提交基金会审核。通过基金会审核后,学院在线打印《申请表》和《老生年度审核表》。本项工作通知另发。

  七、关于“南京晓庄学院伯藜学社”

  学校成立“南京晓庄学院伯藜学社”,成员为历届获得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资助的在校学生,直接接受学生工作处指导与监督。各学院应加强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公民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受助学生积极参加伯藜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八、学院评审小组

  学院成立“伯藜助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评审小组组长,学院辅导员及班主任、学生代表任评审小组成员。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做到公开、公正、规范,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九、关于老生替换

  非2019级学生中,条件不再符合者,学院将名单报学生工作处,经学校讨论决定是否取消其受助资格,如取消受助资格,缺额由学院评审小组在符合条件的同年级学生中补选,同时学院还须提供变更资助对象的情况说明,并同2019级新生同时申报。


附件一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受助生评估指标体系.docx

附件二 2019年“伯藜助学金”申请简表.docx  

 

                                                        幼儿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